根據國務院辦公廳《知識產權領域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國辦發〔2023〕48號)精神,現就我省知識產權領域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制定如下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學習領會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徽工作的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立足新發展階段,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加快構建新發展格局,著力推動高質量發展,堅定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牢固樹立保護知識產權就是保護創新的理念,結合我省實際,落實黨中央、國務院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總體要求,厘清權責關系,適當加強省級知識產權保護方面財政事權,減少并規范省和市以下共同財政事權,加快建立權責清晰、財力協調、區域均衡的省級和市以下財政關系,形成穩定的各級政府事權、支出責任和財力相適應的制度,全面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工作,健全新領域新業態知識產權保護制度,加強知識產權法治保障,推動進一步提升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管理和服務水平,為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和知識產權強省戰略提供堅實保障。
二、主要內容
(一)知識產權宏觀管理。
將制定實施省級知識產權戰略、規劃、政策,制定省級知識產權領域地方性法規、地方政府規章等,全省性知識產權統計調查分析發布,確認為省級財政事權,由省級承擔支出責任。
將制定實施市及市以下知識產權戰略、規劃、政策,制定知識產權領域地方性法規、地方政府規章等,市及市以下知識產權統計調查分析發布,確認為市及市以下財政事權,由市及市以下承擔支出責任。
(二)知識產權授權確權。
將在安徽省著作權管理部門辦理的作品登記,向國外申請農業和林草植物新品種權登記,確認為省級財政事權,由省級承擔支出責任。
(三)知識產權運用促進。
將全省性知識產權創造和運用促進體系建設、知識產權交易運營指導和監督管理,全省性重大經濟科技活動知識產權評議,出版外國圖書合同登記、出版和復制境外電子出版物和計算機軟件合同登記、復制境外音像制品委托合同登記,結合全省重點產業發展開展專利導航,全省性知識產權服務業監管,承辦安徽考點專利代理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著作權管理部門辦理的著作權許可和轉讓備案,確認為省級財政事權,由省級承擔支出責任。
將市及市以下知識產權創造和運用促進體系建設、知識產權交易運營監督管理、重大經濟科技活動知識產權評議、知識產權服務業監管,結合本地區產業發展開展專利導航,本行政區域內專利代理師資格考試人員培訓等,確認為市及市以下財政事權,由市及市以下承擔支出責任。
(四)知識產權保護。
將省級知識產權保護體系建設、快速協同保護、維權援助,省級涉外知識產權糾紛應對機制建設,省級知識產權保護狀況評價和績效監督考核,省級知識產權保護專項行動組織,省級知識產權行政執法、行政調解,省級專利、植物新品種侵權糾紛行政裁決,在全省有重大影響或跨區域的知識產權重大違法案件組織查辦和督查督辦,技術出口中涉及專利權、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計算機軟件著作權審查,省商標保護名錄征集和發布,全省性軟件正版化工作組織推進,確認為省級財政事權,由省級承擔支出責任。
將市及市以下知識產權保護體系建設,地方性涉外知識產權糾紛應對機制建設,地方知識產權保護狀況評價和績效監督考核,服務本地區的快速協同保護、維權援助機構建設,知識產權行政執法、行政調解,軟件正版化工作組織推進,種業監管檢查,未列入省級以上財政事權的專利、植物新品種侵權糾紛行政裁決,確認為市及市以下財政事權,由市及市以下承擔支出責任。
(五)知識產權公共服務。
將省級知識產權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全省性知識產權數據資源加工分析、統籌管理、共享開放,及知識產權信息的研究分析和傳播利用、知識產權信息化智能化基礎設施建設和網絡安全防護、知識產權風險預測預警,確認為省級財政事權,由省級承擔支出責任。
將市及市以下各類知識產權公共服務節點和網點建設,知識產權信息的傳播利用和融合應用,知識產權信息化基礎設施建設和網絡安全防護,知識產權風險預測預警,其他相關知識產權公共服務事項,確認為市及市以下財政事權,由市及市以下承擔支出責任。
(六)知識產權涉外工作。
將省級與外國地方政府和地方組織開展知識產權合作交流,確認為省級財政事權,由省級承擔支出責任。
將市及市以下與外國地方政府和地方組織開展知識產權合作交流,確認為市及市以下財政事權,由市及市以下承擔支出責任。
(七)知識產權領域其他事項。
將省級知識產權人才隊伍建設、知識產權宣傳教育和普法,及高等學校知識產權學科、學院、學位建設等事項,省級與港澳臺開展知識產權合作交流,確認為省級財政事權,由省級承擔支出責任。基于新領域新業態新增的知識產權公共服務事項,按照隸屬關系分別確認為省級或市及市以下財政事權,由同級財政承擔支出責任。
將市及市以下知識產權人才隊伍建設、知識產權宣傳教育和普法,高等學校知識產權學科、學院、學位建設等事項,市及市以下與港澳臺開展知識產權合作交流,確認為市及市以下財政事權,由市及市以下承擔支出責任。
知識產權領域其他未列事項,按照改革的總體要求和事項特點具體確定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
三、配套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市、各有關部門要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國務院及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上來,加強組織領導,切實履行職責,密切協調配合,強化監管監督,確保改革工作落實到位。
(二)落實支出責任。各市、各有關部門要根據改革確定的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合理安排預算,及時下達資金,切實落實支出責任。要落實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要求,著力優化支出結構,提高知識產權領域財政資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三)強化改革任務落實。各市、各有關部門要參照國家和省級方案,結合本地實際,合理劃分各級知識產權領域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要明確本級推進本行政區域內知識產權工作的職責,加強市級統籌,合理安排本市及以下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
本方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