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創業小微企業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給予1年五項社會保險費單位繳費部分補貼。
申請程序:
屬地公共服務中心受理申請,區人社局、財政局聯合審核撥付
申請材料:
1、 創業扶持資金申請表(單位蓋章)
2、 創業主體的身份證、《就業失業登記證》(原件及復印件)
3、 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原件及復印件)
4、 畢業年度內高校畢業生的畢業證(原件、復印件)及《就業失業登記證》(原件、復印件)
5、 簽訂一年以上的勞動合同(原件、復印件);繳納社保憑證(原件、復印件)
備注:工程類建筑業、娛樂業、經營奢侈品行業、融資擔保類行業不予申報
辦理《創業小微企業社保補貼》通知
2016-11-11 10:40:57 來源:大礱坊科技文化園官網 瀏覽:2786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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