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重大新興產業基地新建項目
一、政策類別
財政獎補
二、政策內容
對實際總投資 (不含土地價款,下同)5億元及以上,以及實際總投資2億元及以上且產品技術水平國際領先或填補國內空白的戰略性新興產業制造類項目關鍵設備購置進行補助,補助比例為購置金額的5%,單個項目補助最高可達3000萬元。
對實際總投資20億元及以上且引領帶動全省產業轉型升級的戰略性新興產業制造類項目,省、市(設區市,下同)聯合采取“一事一議”方式給予支持。
三、政策出處
省政府《關于印發支持“三重一創”建設若干政策的通知》(皖政〔2017〕51號)
四、申報條件
1. 《安徽省戰略性新興產業“十三五”發展規劃》確定領域的制造類項目。
2. 項目總投資原則上達到5億元及以上(包括研發、建筑工程、設備采購費用等,不含土地價款,下同)。對產品技術水平國際領先或填補國內空白的項目,總投資放寬至2億元及以上,此類項目須提供國家行業協會、檢驗檢測等機構出具的證明材料。
3. 已形成實物工作量的在建固定資產投資項目,且須自申報年度起3年內完成總投資。
4. 已購置符合《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要求的相關研發、生產及檢驗檢測等關鍵設備。
5. 項目單位應具備實施該項目的資金、技術等相關能力。
五、申報材料
1. 市(指省轄市,下同)發展改革委、財政局聯合上報的文件。文件中應附項目曾獲得各級財政資金支持明細。
2. 項目資金申請報告。
資金申請報告包括以下內容(下同):
(1)項目單位的基本情況和財務狀況;
(2)項目的基本情況,主要包括建設背景、建設地點、建設內容、技術工藝、總投資及資金來源,以及各項建設條件落實情況等;
(3)技術工藝情況。包括技術工藝創新點、主要指標與國內外同類技術產品比較、知識產權情況等;
(4)產品市場調查和需求測算;新增投資估算和資金籌措;經濟社會效益分析。
(5)申請專項資金支持的理由和政策依據。
3. 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批準文件。
4. 環保、規劃、土地、節能審查部門出具的相關批復文件。
5. 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
6. 項目開工建設的證明材料。
7.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應提交的文件。
8. 項目《固定資產投資發票明細匯總表》(按土地、設備購置及廠房建設等分類明細)。
9. 上一年度1月1日至當年申報截止時間內購置關鍵設備的發票及銀行劃款憑證。
10. 企業及企業法人代表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承諾,及不重復申報的承諾
11. 申報“一事一議”方式支持的項目,須同時報送省市“一事一議”支持建議方案。
六、申報流程
由市發展改革委對照要求組織申報,經市政府同意后,會同有關部門上報申請文件。省發展改革委委托第三方機構,組織相關技術和財務專家進行審核,并由第三方機構出具評審意見。省發展改革委依據評審意見,研究提出資金安排方案。資金安排方案上報省推進“三重一創”建設領導小組審定后,向社會公示。經公示無異議后,根據省推進“三重一創”建設領導小組的審定意見和省發展改革委相關文件,由省財政廳下達資金計劃。
七、辦理單位及咨詢電話
省發展改革委,0551-60602942
獎勵重大項目團隊
一、政策類別
財政獎補
二、政策內容
對3年累計實際投資達到10億元及以上的戰略性新興產業制造類項目,分別給予企業管理技術團隊和招商團隊(指引進省外項目的招商團隊)獎勵,其中:10億元及以上、30億元以下的,分別獎勵100萬元;30億元及以上、50億元以下的,分別獎勵200萬元;50億元及以上的,分別獎勵300萬元。
項目投產后,先兌現30%獎勵資金;項目達產后,再兌現70%獎勵資金。資金獎勵到所在市,由市政府制定具體獎勵方案。
三、政策出處
省政府《關于印發支持“三重一創”建設若干政策的通知》(皖政〔2017〕51號)
四、申報條件
1. 《安徽省戰略性新興產業“十三五”發展規劃》確定領域的制造類項目。
2. 至申報截止日前3年內累計實際投資達到10億元以上(不含土地價款)。
五、申報材料
1. 市發展改革委、財政局聯合上報的文件。
2. 項目資金申請報告。
3. 項目核準或備案批準文件。
4. 環保、規劃、土地、節能審查部門出具的相關批復文件。
5. 會計師(審計師)事務所編制的項目竣工決算報告(投產時提供)。
6. 項目竣工驗收報告(達產時提供)。
7.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應提交的其他文件。
8. 企業及企業法人代表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承諾。
六、申報流程
由市發展改革委對照要求組織申報,經市政府同意后,會同有關部門上報申請文件。省發展改革委委托第三方機構,組織相關技術和財務專家進行審核,并由第三方機構出具評審意見。省發展改革委依據評審意見,研究提出資金安排方案。資金安排方案上報省推進“三重一創”建設領導小組審定后,向社會公示。經公示無異議后,根據省推進“三重一創”建設領導小組的審定意見和省發展改革委相關文件,由省財政廳下達資金計劃。
七、辦理單位及咨詢電話
省市場監管局、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0551-633566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