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決策背景和起草依據
當前,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加速推動汽車產業向新能源和智能網聯轉型,我市高度重視新能源汽車和智能網聯汽車產業發展,將其作為促進汽車產業轉型升級,培育產業發展新動能的重要抓手。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根據《安徽省發展改革委員會關于印發支持新能源汽車和智能網聯汽車產業提質擴量增效若干政策的通知》(皖發改產業〔2022〕391號)《蕪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蕪湖市新能源和智能網聯汽車產業發展行動計劃(2021-2023年)的通知》(蕪政辦〔2021〕25 號)文件要求,市經濟和信息化局會同市有關單位在充分調研市場主體政策訴求,學習借鑒有關地區先進經驗的基礎上,制定《汽車產業政策》。
二、制定意義和總體考慮
搶抓戰略發展機遇期,聚力打造具有核心競爭力的新能源汽車和智能網聯產業集群,體現安徽萬億級汽車產業集群的蕪湖擔當,全力推動汽車產業加速轉型升級。
三、研判和起草過程
2022年11月8日,市經信局組織召開產業政策起草調研座談會,市新能源汽車協會、市智能網聯汽車協會、奇瑞公司、鳩茲能源、蕪湖賽寶、宏景電子、伯特利等企業參會,就產業政策提供意見建議。
2022年11月30日,市經信局印發《關于征求蕪湖市支持新能源汽車和智能網聯汽車產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征求意見稿)修改意見的函》,面向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發改委、科技局、財政局等市直部門,市新能源汽車協會、市智能網聯汽車協會,各相關企業征求意見,并在局門戶網站公開文件。截止時間內收到7家單位20條修改意見,采納或部分采納12條修改意見。
2023年1月28日,市經信局組織市財政局、市發改委、市科技局、市商務局、奇瑞公司、鳩茲能源公司、市新能源汽車協會、市智能網聯汽車協會召開政策討論會,收到2家單位3條修改意見修改完善政策。
2023年3月7日,市經信局印發《關于再次征求蕪湖市支持新能源汽車和智能網聯汽車產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征求意見稿 2)修改意見的函》,面向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發改委、科技局、財政局等市直部門,市新能源汽車協會、市智能網聯汽車協會,各相關企業征求意見。截止時間內共收到6家單位11條修改意見,采納或部分采納9條修改意見。
2023年3月20日,完成政策資金測算。3月24日,完成局內合法性審查。4月3日,通過公平競爭審查專家咨詢論證。
2023年4月8日,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召開局長辦公會、局黨委會集體研究通過《汽車產業政策》。
2023年4月10日完成市市場監管局公平競爭審查,按照審查意見修改部分條款。
2023年4月27日完成市司法局合法性審查,按照審查意見修改部分條款語言描述,形成了《汽車產業政策(送審稿)》。
2023年5月15日市政府第42次常務會審議通過。
四、主要內容
《汽車產業政策》共包含六個章節、二十條內容,政策有效期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一是支持產業聚鏈成群發展。共3條政策。注重產業鏈延鏈補鏈強鏈,對核心環節項目采取產業基金、貸款貼息、一事一議等方式支持。鼓勵整車企業與本地汽車零部件企業建立常態化對接機制,提高本地配套協同率。
二是支持企業加大研發創新投入。共2條政策。重點是利用市科技創新計劃等政策支持攻關新能源汽車和智能網聯汽車產業關鍵核心技術攻關、支持省新能源和智能網聯汽車產業研究院建設。
三是加快基礎設施建設。共5條政策。分別對公用充(換)電基礎設施、加氫站、車聯網新型基礎設施予以補貼,同時通過明確充電基礎設施配建比例、簡化充(換)電設施審批手續等方式支持基礎設施加快建設。
四是支持新能源智能網聯汽車市場開拓。共2條政策。通過開展汽車“以舊換新”、新能源汽車下鄉等活動,刺激新能源智能網聯汽車消費。鼓勵網約、租賃、物流、郵政、環衛等領域新能源汽車替代,給予規模運營企業電費補貼等。
五是加大公共領域推廣應用。共4條政策。明確市區新能源公交車占比100%;推進公務用車新能源化,優先采購新能源汽車租賃服務;鼓勵駕駛培訓用車新能源化,在城市公交等領域推廣使用氫能源等燃料電池汽車等。
六是營造良好使用生態。共4條政策。重點是建立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體系、實施政府定價(含政府指導價)的公共停車場(點)停放新能源汽車停車費減免、給予新能源貨車通行便利等。
六、創新舉措
一是突出補短板。針對我市新能源汽車和智能網聯汽車產業在創新能力、本地配套協同方面的短板,支持整車企業研發創新平臺建設關鍵核心技術研發引進等,鼓勵引導產業強化創新鏈,推動產業鏈整合度提升。
二是突出鍛長板。持續強化我市在整車制造、關鍵零部件領域的比較優勢,支持產業集聚發展,在關鍵核心領域項目落戶方面予以重點支持。持續引進核心零部件企業做大做強,培育一批具有行業競爭力的零部件企業。
三是突出建生態。支持充(換)電基礎設施建設、車聯網新型基礎設施建設,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體系建設等,以構筑新能源汽車、智能網聯汽車發展良好生態,進一步提高新能源汽車滲透率,推動智能網聯汽車產業走向商業化探索階段提供支持。
七、保障措施
一是市經濟和信息化局負責構建科學的產業發展綜合評價指標體系,政策執行期每年對有關部門、載體單位首位產業推進情況進行評價。
二是各條政策責任單負責牽頭制定具體實施細則,落實經費預算、組織項目申報,加強績效監控和評價。
三是鼓勵有條件的縣市區、開發區制定完善相關配套政策,形成政策合力。
八、解讀機關、解讀人及聯系方式
解讀機關:蕪湖市經濟和信息化局汽車與裝備工業科
解 讀 人:陳 赪
政策咨詢服務電話:0553-3837780
電子郵箱:whsjxjqczb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