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園區各企業:
鏡湖區關于商標、廣告、技術標準、質量品牌系列獎補政策資金兌付開始了,園區企業可對照鏈接通知上的要求,符合條件的企業可報材料至大礱坊科技文化園古樓三層運行部辦理。
(聯系電話:0553-5820588)
下文為通知原件
各相關單位、個人:
根據《蕪湖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商標品牌建設的實施意見》(蕪政〔2010〕52號)、《蕪湖市人民政府印發關于實施技術標準發展戰略的意見的通知》(蕪政〔2011〕32號)、《蕪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轉發市財政局市工商局市質監局蕪湖市商標品牌獎勵和補貼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蕪政辦〔2011〕4號)、《蕪湖市技術標準發展戰略獎勵資金管理辦法》(蕪政秘〔2011〕202號)、《蕪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促進廣告業發展的實施意見》(蕪政辦〔2013〕3號)、《蕪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調整全市支持經濟發展獎補政策資金兌付流程的通知》(蕪政辦〔2013〕19號)及《蕪湖市人民政府關于開展質量強市活動的實施意見》(蕪政〔2013〕1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區實際,現將鏡湖區2017年度商標、廣告、技術標準、質量品牌系列獎補政策資金兌付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原則
鏡湖區2017年度商標、廣告、技術標準、質量品牌系列獎補申請受理、審核和兌付工作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由鏡湖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鏡湖區財政局組織實施。
對同一件商標的重復認定按最高標準扣除已獎補數額獎勵,不進行重復獎勵;同一商標認定、廣告企業資質認定期滿后重新認定為同級商標、資質的,不再進行獎勵。
本次申報的項目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新批準,符合技術標準、質量品牌系列政策要求的補助(獎勵)項目。
二、申報對象
對在鏡湖區注冊、正常經營并納稅的符合申報條件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其中,自然人需持有鏡湖區管轄區域內有效注冊的個體營業執照。商標注冊受理通知書地址與營業執照地址不同的,以營業執照地址為準),按下列標準進行獎勵或補貼:
1、2017年度獲得中國馳名商標、安徽省著名商標、蕪湖市知名商標的,可以申報商標獎勵,額度分別為100萬元、20萬元、2萬元;
2、2017年度經核準注冊的地理標志、集體或證明商標的,可以申報商標獎勵,額度均為5萬元;
3、2017年度申請商標注冊并取得受理通知書的(商標注冊受理通知書落款日期為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間的)企業、個體工商戶,可以申報商標補貼,額度為每件新申請注冊并獲得受理的商標補貼1000元;
4、2017年度首次被認定為中國一、二級廣告企業資質的,可以申報廣告獎勵,額度分別為100萬元、10萬元。
5、2017年度首次獲得安徽名牌、蕪湖名牌的,分別可以申報20萬元、2萬元獎勵。
6、2017年度省級標準化示范試點項目通過驗收的,一次性獎勵10萬元。
三、申請和兌付程序
1、符合上述條件,在鏡湖區注冊正常經營并納稅的申報者,在規定的時間內向鏡湖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提出申請,并提交一式兩份的申請表和一份申報材料。逾期視為自動放棄申請,不再予以受理;
2、鏡湖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進行審核;
3、區財政局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
4、審核完畢后,實施報批手續;
5、申報者提供收款賬號,并開具收款憑證;
6、獎補資金兌付。
四、受理申報時限
2018年4月16日至5月15日受理2017年度的商標、廣告、技術標準、質量品牌系列獎勵及補貼申請,逾期不提出獎勵或補貼申請者視為放棄。申請表可向鏡湖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免費索取,或登錄鏡湖區政府網下載。申請表及提交的材料詳見附件1-5。
五、聯系方式
受理地點:鏡湖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四樓(神山口新都花園小區菜市場)
咨詢電話:商標、廣告:0553-2861552(監管科)
技術標準、質量品牌:0553-2861226(質監科)
→原網址:
http://www.whjhq.gov.cn/DocHtml/1/99/12/00015909.html